短訊 2002-10-28

補繳退費週五前受理

【本報訊】九十一學年度第一學期加退選後應補繳費單或退費領款單,已由各系所轉發同學,請同學務必於十一月一日前,儘速至出納組B304室或台北校園105室辦理補繳、退費,若有欠學雜費者,不得預選九十一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

就貸生於加退選後暫不辦理收、退學雜等費,俟財稅中心核准後(約期末考前)與書籍費及住宿費合併辦理收、退費。若已先至銀行繳款或預繳部分學雜費者,俟財稅中心核准後憑學生之「學雜費收執聯」到會計室辦理退費。

有關加退選後之學雜費補繳或退費通知,已E-MAIL傳送至同學信箱,或可於會計室網站http://www2.tku.edu.tw/~fc查詢名單。

出納組辦理補繳、退費時間如下:淡水校園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晚上18:00至20:00。台北校園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9:00。凡退費者需持退費單及學生證親自簽名領取,退費單於當學期皆可退費,因故遺失時本學期暫不補發,請於新學期到會計室辦理重新補發。

NO.515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997 | 下載:

  • 版權所有:淡江時報社
  • 電話:02-26250584
  • 傳真:02-26214169
  • 建議使用 Chrome 瀏覽器
  • 個資相關問題請洽受理窗口,分機2040
  • 管理者:潘劭愷 / 建置單位:淡江大學資訊處
  • 更新日期:2024-03-29 18:23:50
  • 線上人數: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