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2025-11-08 NO.1230 學校要聞
【本報訊】人力資源處11月11日公布113學年度教學特優教師、教學優良教師、教學優良教材及教學創新成果獎勵名單,並依「教師教學獎勵辦法」第9條規定,頒發12個月(114年8月至115年7月)獎金,藉此鼓勵同仁更精進於教學及學術領域。教學特優教師將於114年度歲末聯歡會公開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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