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符人懿淡水校園報導】學生事務會議本月3日通過「學生請假規則」修正條文,未來請假手續將全面電子化,由同學在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網頁填寫電子假單,自行列印後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生輔組表示,「學生請假規則」第3條原規定請假均須向該組辦理,並由學務處或軍訓室將核准請假單之正聯,交由學生在一週內送各任課教師;為配合學務系統e化作業,將第3條修訂為:「請假一律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網頁填寫,自行列印請假單,並於一週內將核准之請假單證明聯逕送各科任課教師備查。」
除了請假手續電子化以外,公假請假程序則更加簡化,不再需要系主任同意,僅需附有關單位證明即可。而請假系統操作程序相當簡易,進入生輔組網頁後,點選左上角「學生學習檔案登入」,依指示填寫請假資料,按「確認」鍵後列印,附所需資料送交生輔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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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20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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