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新聞 2006-05-22

中小學教育學程 可同時修讀

【記者王頌淡水校園報導】修讀教育學程方法又有更好的選擇,自本學年度起,只要符合教育學程資格之學生,可同時申請中等或小學教育學程參加甄選,若皆通過可同時修讀,此案已經教務會議通過。

師資培育中心主任李麗君表示,為使修讀教育學程學生有更多選擇,本學年度可同時申請中等及國小教育學程甄試,若同時申請上可同時修讀,只須選擇一學程為主,另一為輔,依中等26學分和小學40學分,學分修完後可選擇去中等或國小學校實習半年,同時獲得中等及國小修習教育學程證書、參加教師資格考,取得教師資格。

今年教育學程錄取名單已於上週放榜,中等學程錄取121人,小學錄取人數為34人,師資培育中心在本週三(24日)中午12時於鍾靈中正堂Q409舉辦「教育學程錄取報到暨修讀選課說明會」,請本屆錄取教育學程同學務必出席,否則視同放棄資格。

NO.645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248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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