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要聞 2006-11-27

就貸生補退費 即起辦理

【淡水校園訊】95學年度第1學期加退選後,辦理就學貸款學生學雜費、書籍費及住宿費之應補繳、退費通知單,將於11月28日前由各系所轉發同學親自簽收,請務必於12月1日前至淡水校園出納組B304室或於12月2日前至台北校園105室辦理。若有欠學雜費者,不得預選95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

應退費者,退費金額將直接撥入各生華銀校園卡帳戶內,94學年度起入學者,無華銀校園卡帳戶,請憑退費單至出納組領取。已至銀行繳款者,若已辦理就學貸款合格,請持銀行繳款收執聯到會計室辦理銀行繳款退費,不合格者請持銀行繳款收執聯到會計室辦理補繳銷帳。跨系選修課程含教育學程和輔系者,皆依「開課班級」之收費標準收費。有關加退選後之學雜費補繳或退費名單,將於收退費時間email至同學信箱,或可於會計室網站http://www2.tku.edu.tw/~fc查詢。

NO.662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252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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