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要聞 2008-04-14

補退學雜費 18日截止

【記者林宛靜淡水校園報導】本學期加退選後學生補繳退費單於4月15日前由各系所轉發同學親自簽收,就貸生及蘭陽生暫不辦理。未完成補繳費者,將無法辦理預選97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畢業生不得領取證書。

請同學簽收後務必於收退費時間4月15日至4月18日(台北校園延至19日)儘速至出納組淡水校園B304室或台北校園105室辦理;補繳費者亦可利用信用卡及ATM轉帳方式繳費。就貸生於5月中旬經學務處核定後辦理,若已至銀行繳款者則憑學生「學雜費收執聯」至會計室辦理退費。另外,蘭陽學生則於第四季選課後再辦理收退費。有關加退選後之學雜費補繳或退費名單,可至會計室網站http://www2.tku.e-du.tw/~fc查詢或電洽校內分機2067。

NO.711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262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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