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意珊淡水校園報導】會計室公告96學年度暑修收費標準:文、外語、教育、商、管理學院、數學系每學分1,350元。理、工學院、資管系、資傳系、大傳系每學分1,480元。全發、社發學院、旅遊系每學分1,350元。創發學院(旅遊系除外)每學分1,480元。二年制在職專班每學分3,010元;體育、軍訓,按上課時數收取學分費(1學分以4小時計算)。排有實習、實驗課者,每週上課4小時收1學分費,未達或超過4小時者按前述比例收取學分費。語言實習費按科收費,每科收取640元。
NO.719
| 更新時間:20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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