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要聞 2009-01-05

校內禁用塑膠餐具 總務長籲配合

【記者林芳如淡水校園報導】本校於12月15日起規定校內餐飲部門內、外用,一律禁止使用免洗塑膠杯、碗、塑膠湯匙、刀、叉及有提手的塑膠袋,施行至今,正反意見不一。對此,總務長鄭晃二表示,施行新政策時,一定會遇到正反兩面的意見,但為了響應環保、減少垃圾量,並做好垃圾分類,這項新的政策是必須執行的,呼籲全校師生能配合。

膳食督導團社長資訊三吳欣曄表示,許多同學向他反映美食廣場不提供塑膠袋、塑膠湯匙後,外帶食物變得很不方便,比如買熱湯沒湯匙可用,又沒塑膠袋可裝,手上要捧熱湯又要拿課本,很擔心會被燙到。店家也反映,施行以來,內用人數沒有太大變動,但外帶客人明顯減少,因為許多同學嫌麻煩,大都轉向提供塑膠袋、餐具的校外餐廳購買,但店家已跟學校簽約,若違規將被罰款。大傳三蔡詩瑜表示,平常就已經養成儘量不索取塑膠袋及塑膠餐具的習慣,所以這項新的政策對她並沒有太大影響,而且這是個響應環保的好政策,大家應該多加配合。

NO.739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286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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