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新聞 2009-06-13

8月1日起取消過夜停車證

【記者林芳如淡水校園報導】由於屢有老師反映校內停車格不足,常找不到停車位,經總務處調查,部分車輛長期占用校內停車格,所以日後將嚴格查核校內車輛停放過夜情形,並自8月1日起取消過夜停車證。

總務長鄭晃二表示,8月1日以後如有教師因研究工作需夜間留校,不須事先申請,但必須在隔日清晨5時至7時將汽、機車駛離,若研究超過上述時間,可口頭向勤務中心(分機2110)報備,若違規停車被取締5次,將被取消當年度通行證。

電機系教授江正雄表示,住家離學校較遠的教師,跟學生開完會已經很晚了,若隔天一早有課,有些教師會留在學校過夜,繼續改論文,或從事其他研究工作,未來卻得在清晨5時至7時特地將車子駛離校園,造成不便,且忙起研究就會忘了報備,希望學校針對長期占用校內停車格的人盤查即可,以免影響教師留在學校從事研究的意願。

NO.756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530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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