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奕安淡水校園報導】為保障學生權益,增進校園和諧,「學生評議委員會」於日前正式成立!由學生會提名每個學院各一位代表,並經學生議會於10月24日通過任命案、11月21日通過學生評議委員會組織章程後,正式成立。學生評議會委員總計8名(含主席),任期一年,扮演司法、監察權的角色。
學生評議委員會評議長戰略所碩二張書瑋表示,為深植民主政治中三權分立的理論,並落實校園的學生自治組織中,「學生會扮演行政權的角色,學生議會則是立法權的角色,但長期以來,兩權在合作與制衡的過程中,難免會產生一些摩擦,進而影響學生事務的推動。」
對於學生評議委員會的委員特色,他說明「必須公正、客觀,對於學生事務及自治法規都需要有相當程度的了解,且本會主要工作在於仲裁學生會和學生議會間的爭議,同時當雙方對於法規解讀不明確時,扮演提供解釋的角色;另外,若是兩會有失職之情事時,學生評議委員會也有權依法懲處。」張書瑋說:「學生評議委員會預計下學期可以實際運作,希望讓學生自治組織更加完善,處理學生事務有更好的機制,目前有學生評議委員會的大專校院不多,假如能順利運作,也可以使淡江大學成為我國學生自治的良好模範。」
NO.880
| 更新時間:201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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