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宜君淡水校園報導】體育課程調整囉!體育事務處為活化課程內容,自102學年度起將大四體育選修課程修改為「體育選修課程」,提供大一至大四學生選修,並修訂體育選修課程名稱與項目。教學組組長劉宗德提醒,「該課程計1學分,且不列入畢業學分。而原本課程限大四生修習的規定放寬,開放給大一至大三生選修,但不可抵大一至大三的體育必修課程。」
NO.900 | 更新時間:2013-06-14 | 點閱:1488 |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