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新聞 2002-06-17

育嬰假通過 將可留職停薪兩年

【記者郭曉真報導】為配合兩性工作平等法的實施,並讓本校教職員工在辛苦工作之餘,能享有適當且更人性化的福利,七日舉行的第四十七次校務會議中,正式通過審議「淡江大學職員任免待遇服務規章」,增列家庭照顧假、生理假、陪產假、育嬰假等新條文,可望於本學期結束前公告實施。

一直為大家所關注的「育嬰假」,適用於任職滿一年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為之。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兩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

而「家庭照顧假」全年以七日為限,「生理假」每月得請一日,前者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後者則併入病假計算。男士們的「陪產假」有二日,得分次申請,但應於配偶分娩當日及其前後五日內請畢。

此外,女性同仁們一定很樂意知道,本校的產假亦在本次會通過由原來的六週增為八週,而流產者,亦視情形增加給假,原本孕期不足七個月給假三週,不足三個月給假二週,現則寬列為: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產假四週,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給假一週,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產假五日。

該會亦通過在原有喪假條文下,增列繼父母、子女及兄弟姊妹等喪假條文,繼父母及子女死亡者給喪假十四日,兄弟姊妹死亡者,給喪假五日。

NO.507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340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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