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新聞 2002-05-27

來函照登

敬啟者:

五月二十日的淡江時報,在報導18屆五虎崗文學獎的新聞中有一段關於學生林心嶽的文字,對學生的發言重大誤解,學生認為應予更正澄清。

經調聽當天的錄音帶,學生當日的發言是這樣的︰「基本上我有幾個想講的,第一個是我寫的不是一個關於感情的小說;第二個其實書寫者與裡面的那個男友是同一個人……另外一個我在希望能不能--不要給我佳作,因為我想把這篇作品投到別的地方去。因為我覺得三位評審呃···我覺得你們的意見很好,基本上如果不是我寫得太糟的話,就是你們讀出來的結果不是我的作品。所以我覺得這個獎應該給別人。」

學生當場請求收回獎項,並想將小說稿轉投他處的做法確實有欠考慮,並對自己的不懂事感到抱歉。其實學生當時的想法是很單純的,既然評審老師們的解讀與學生的本意有所出入,被解讀出來的作品基本上是讀者的作品,而不是我──原作者──的作品,因而覺得受之有愧,故建議將該獎頒給其他人。學生當然了解,讀者有自主的解讀權,就如Stanley Fish 在"Is There a Text in the Class?"一文中所意指的,但是學生仍然覺得,既然讀者所解讀出來的作品與學生的原意有重大的差異,那個文本已經不是學生的了,學生是不應該接受那個獎的。

但是貴報的記者卻把學生的發言詮釋為:「獲得佳作的英文三林心嶽同學,在決選名單公佈時,公然表示拒領此獎。他認為評審團不具欣賞他的作品的眼光,因此拒絕受獎。」學生絕對不敢狂妄自大、傲慢無禮到「認為評審團不具欣賞他的作品的眼光」。為避免讀者有此誤解,謹請貴報將學生的澄清文字刊出。

英文系三年級學生 林心嶽敬啟

91年5月23日

NO.504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191 | 下載:

  • 版權所有:淡江時報社
  • 電話:02-26250584
  • 傳真:02-26214169
  • 建議使用 Chrome 瀏覽器
  • 個資相關問題請洽受理窗口,分機2040
  • 管理者:潘劭愷 / 建置單位:淡江大學資訊處
  • 更新日期:2024-04-26 09:19:37
  • 線上人數:1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