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要聞 2017-05-11

財務處提醒補繳費

【記者胡昀芸淡水校園報導】本學期加退選後就貸生(家庭年收入114萬元以上者)收退費辦理時間為8日(週一)至19日,提供郵局帳戶者,優先撥入帳戶,歡迎同學逕洽出納組。補繳、退費單,將於8日前由各系所轉發同學親自簽收,請同學簽收後請儘速至出納組(淡水校園B304室、臺北校園D105室、蘭陽校園CL312室)辦理;

加退選後就貸生(含書籍費及住宿費)學雜費補繳或退費名單,將另E-mail至學生學校信箱,或可至財務處網站查詢。未完成補繳費者,將無法辦理106學年度第1學期預選課程,畢業生不得領取證書。

NO.1037 | 更新時間:2018-05-22 | 點閱:572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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