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因應時代潮流,配合產業需求,培養學生兼具產業經濟與財務金融之專業能力,由產業經濟學系、財務金融學系合辦「產經財務學分學程」,凡本校大學部、進學班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對產業經濟與財務金融相關領域有興趣,修畢「經濟學」及「微積分」成績及格,每科至少4學分,且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者,均可申請修習。修習本學程之學生必須修畢必修課程16學分及選修至少(含)12學分,其中至少應有9學分不屬於學生主修學系、加修學系及輔系之應修科目,方可取得核發學程證明書之資格。關於申請方式請洽產業經濟學系系辦公室。(文/本報訊)
NO.1037
| 更新時間:201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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