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驚聲 2002-03-25

陳定南:盜版書籍 將失去讀好書的機會

演 講 人:法務部長陳定南

演講題目:生活化的法律常識

演講時間:91年3月19日晚上六時五十分

演講地點:驚中正

主辦單位:學務處

【記者曹晏榕報導】近日來原文書盜印及違法拷貝光碟問題嚴重,上週二(19日)法務部長陳定南應邀來本校演講有關生活上的法律常識,呼籲全校師生切勿觸法。

民國五十五年陳定南在台大唸法律系時學生買不起正版原文書,學校四周書店販賣許多海盜版原文書,「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是民國五十七年用九百元買了一套海盜版音樂百科全書,超過當時老師薪資所得的一半。」演講一開始,陳定南回憶起學生時代也曾買海盜版,但現在不論盜印書籍多麼便宜,都不會去買,現在國民所得比起他當學生的時候提高不少,但購買海盜版原文書的人卻日益增加。

「今年是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年,美國方面早在幾年前就已注意台灣原文書盜版的嚴重性,在我國今年入主WTO同時,對我國提出301條款,希望不要再盜印書籍,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他更提到,「知識不只是力量,在資訊發達的年代還是財富。如果今天我們都在盜用他人的智慧,沒有相關法律來束縳,將沒有人願意寫書,我們將會失去許多閱讀好書的機會。」

面對現今最嚴重的盜版光碟問題,陳定南提到去年轟動一時的「成大mp3」事件,他所憂慮的,是民眾在盜拷光碟時不知已觸犯智慧財產權;現今有很多民營公司盜拷正版軟體,知法犯法,防不勝防。軟體公司也去查,但更希望政府機構能立法制止。

公行二施盈因同學問陳部長,夜市販賣盜版光碟,小販通常擺個紙箱,購買者自己把錢投進去,光碟自行拿走,這是否合乎情理?陳定南回答道,捉小販是警察的事情,但盜版光碟已構成犯罪,賣的有罪,買的人亦有罪。法文二邵蓓宣及資工二吳銘真問到,關於台中的大專院校周圍影印店盜印書籍:「難道檢察官去搜索時,可以不帶任何搜索票?」陳定南表示:「根據我國憲法及法律記載,沒有一個地方可以免於被搜索的特權包括國會及校園。」但他提到,若須進入校園,檢查官們應事先通知。

資管四陳懿玲表示自己很贊成智慧財產權,但如果軟體廠商哄抬價錢,消費者會吃不消。」,陳定南翻看六法全書,「之前如有需要軟體光碟,經允許即可再自行拷貝一份,但美國現在要求我國修改著作權法,即有拷貝就是犯法。」陳定南分析道,因對美國市場依賴性高,經濟層面有很大的互相牽動,故必需要如此做。

此次聽講同學都很踴躍的發問,包括資管二鄭祺健詢問到有關廢除死刑的問題,公行二朱盈秋提到如果盜版光碟改由送是否可以?陳定南解答同學疑惑說:「只要使用盜版就違法。」。他也提到,現今犯罪再犯率高達百分之九十的是煙毒和竊盜犯,社會不要太過迷信死刑,及嚴刑竣法,而是「扼止犯罪率最有效的方法,即是提高破案率。」

NO.496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246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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