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訊 2002-01-07

辦理助學貸款勿逾期繳件

【記者饒慧雯報導】生輔組公佈下學期貸款辦法與時間,90學年度第二學期欲辦理貸款的同學,若未能在1月30日(星期三)前掛號,寄回就學貸款申請書紅色證明聯與戶籍謄本影印本,必須於2月18日及19日親自繳交至生活輔導組(B401室),並於2月19日辦理現場註冊,2月19日以後辦理就學貸款者,皆為逾期交件,需依規定辦理註冊請假手續,並須檢附註冊准假單及就學貸款申請書紅色證明聯申請補辦,否則恕不受理,若三日內仍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者,除依學生獎懲規則予以申誡處分,不受理申辦就學貸款作業。

NO.491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274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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