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訊 2001-12-17

就貸生補繳退費週五前辦理

【本報訊】九十學年度第一學期加退選後就貸生學雜費、書籍費及住宿費之應補繳費單或退費領款單,已由各系所轉發同學親自簽收,請同學簽收後務必於廿一日(週五)前,儘速至出納組B304室辦理補繳、退費。

已至銀行繳款且辦理就學貸款合格者,請持銀行繳款收執聯到會計室辦理銀行繳款退費,不合格者請持銀行繳款收執聯到會計室辦理補繳銷帳。

有關加退選後就貸生之補繳或退費名單,將於今(十七日)E-MAIL至同學信箱,或可於會計室網站http://www2.tku.edu.tw/~fc查詢。出納組辦理補繳、退費時間如下:淡水校園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晚上18:00至20:00;台北校園,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9:00。凡退費者需持退費單及學生證親自簽名領取,退費單遺失本學期暫不補發,請於新學期到會計室重新申請補發。

NO.488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044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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