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校校長張家宜於三月中旬致函本校董事會,表達階段性任務達成,請求第十一任校長任期屆滿之後,不續任第十二屆校長,業經董事會同意。依據「淡江大學校長遴選辦法」規定,日前全校教學、行政單位、校友會已推薦第十二任校長遴選委員會代表,董事會於5月2日核定成立第十二任校長遴選委員會;並且於5月11日舉行遴選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會後發出公告,於5月15日至6月4日受理校長候選人推薦。
遴選委員會8位代表分別為,董事代表兼召集人,李述德董事;社會公正人士,成功大學校長蘇慧貞;教師代表4人:林呈蓉、高思懷、曾秋桂、包正豪;行政人員代表趙玉華;校友代表,淡江大學世界校友會聯合會總會長陳定川。
遴選委員會分二階段篩選校長候選人,第一階段:由遴選委員會依規定審查候選人之資格並秘密徵詢候選人參選之意願,決定參與第二階段之人選;第二階段中,遴選委員會依適正程序進行篩選。
第一次遴選委員會議於5月11日下午3時在臺北校園206室召開,會中,依據本校校長遴選辦法規定,規範候選人資格及產生方式。校長候選人可由本校董事推薦,或由本校專任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20人以上聯名推薦,但推薦人不得重複推薦;此外依迴避原則,兼本校行政職務或任遴選委員者亦不宜參與聯名推薦。5月15日起接受舉才,正式展開遴選程序。預計將在遴選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選出候選人2至3人,呈報董事會推薦名單。本次召集人李述德表示,將秉持大學法精神及本校優良校風,審慎進行為校薦舉人才的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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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201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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