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新聞 2001-06-09

任意上傳下載MP3 違反著作權

【記者李榮馨報導】由本校主辦的八十九學年度北區大學院校園網路規範研討會,於上週三、四在本校覺生國際會議廳舉行,共四十六所大專院校網路管理相關人員參加。針對日前成功大學MP3事件,會中特別談到流行音樂下載及上載的問題。

該研討會邀請元智大學學務長胡黃德,及資策會通信法律組組長戴君豪,針對網路犯罪與網路著作權兩大領域,進行授課。戴君豪指出,個人使用MP3的著作權爭議,大多屬於著作權法的重置行為,侵害著作權可能要負刑事或民事責任,通常必須了解使用者是否屬於合理使用或非合理使用的狀況,如果合理使用,將不構成著作權得傷害,如果非合理使用,又未獲得授權,可能構成著作權侵害。

另外,針對學生經常遇到是否可將流行音樂、電影海報上傳至網站,根據會中報告指出,曾經有學生將電影中的海報掃描到電腦,並把主題音樂製成電子檔案,連同影評上載到網路討論區,此舉犯了著作權法的重製罪,希望同學要特別小心。

本校網路組組長蕭明清更指出,網站的防護十分重要,本校系所多,伺服器多,各系所防護不夠,引起最多爭議的是有很多廣告信,加上對各系所沒有約束力,本校只能對流量做監控,觀察是否有下載MP3的違法事件,由於作風開放,難免受到來自各地的攻擊。

蕭明清也談到,學生多半使用ADSL,也可自行架設server,除非有道德心的人出面檢舉,才有管道可查,否則使用者眾多,根本無從查起。加上本校是第一個與微軟公司正式簽約的學校,提供全校教職員工生,無論在學校或在家使用皆合法,每一年皆須付費給微軟及授權的防毒軟體,以保障學生與業界權益。

最後,會中指出,網路上的相關法律問題,包括網路言論是否觸及刑法,曾經有學生在網路上批評老師,遭到刑法制裁或校規處分。至於侵犯著作權問題,是網路上最容易發生的情況,網路使用者必須花心思了解網路規範,及相關法律問題,相關單位也要負起網路管理責任,讓大家在享用現代科技之餘,不會誤觸法網。

NO.473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118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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