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要聞 1999-06-07

服 務 教 育 課 程 下 學 年 起 必 修

【 記 者 陳 逸 楓 報 導 】 本 校 將 自 下 學 年 度 開 始 實 施 必 修 零 學 分 之 服 務 教 育 課 程 , 凡 本 校 大 學 部 一 年 級 學 生 或 二 年 級 以 上 轉 學 生 ( 入 學 第 一 學 年 者 ) , 每 週 將 實 行 一 小 時 或 隔 週 實 行 二 小 時 , 每 學 期 至 少 實 施 十 八 小 時 的 有 關 服 務 課 程 。

為 了 養 成 學 生 勤 勞 負 責 、 重 視 公 益 、 熱 心 服 務 之 精 神 , 並 藉 服 務 教 育 課 程 之 實 施 , 使 「 義 務 工 作 」 與 「 社 區 服 務 」 雙 重 意 義 結 合 , 以 提 昇 淡 江 校 園 社 區 生 活 環 境 品 質 , 此 一 服 務 教 育 課 程 之 施 行 辦 法 , 已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及 教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 並 經 校 長 核 定 實 施 , 學 校 也 特 成 立 服 務 教 育 指 導 委 員 會 、 服 務 教 育 工 作 小 組 , 以 及 由 各 院 學 系 指 派 及 遴 派 任 課 老 師 、 服 務 小 組 長 , 以 儘 速 完 成 與 運 作 相 關 籌 備 、 計 劃 作 業 。

學 務 長 兼 服 務 教 育 指 導 委 員 會 執 行 秘 書 葛 煥 昭 表 示 , 目 前 全 國 已 有 大 約 二 十 五 所 的 大 專 院 校 開 始 實 施 此 政 策 , 且 此 課 程 也 將 可 能 會 被 列 為 未 來 教 育 部 評 鑑 的 標 準 之 一 。 據 了 解 , 政 大 也 計 劃 在 八 十 九 學 年 度 開 始 實 施 此 課 程 。

葛 學 務 長 也 指 出 , 此 課 程 採 全 學 年 實 施 。 工 作 範 圍 以 維 護 與 美 化 校 園 內 學 生 所 使 用 的 公 共 空 間 , 以 及 學 生 校 外 住 宿 社 區 環 境 整 理 為 原 則 , 其 中 包 含 了 台 北 校 園 及 校 園 外 圍 週 邊 之 鄰 近 街 道 巷 弄 等 區 域 , 而 學 校 各 行 政 單 位 若 有 需 求 亦 可 提 出 要 求 , 經 服 務 教 育 指 導 委 員 會 通 過 後 , 將 請 相 關 學 系 參 考 辦 理 。

至 於 有 關 課 程 之 設 計 、 管 理 與 實 施 , 則 將 配 合 各 院 學 系 依 服 務 教 育 政 策 , 彈 性 協 調 服 務 教 育 工 作 小 組 , 作 課 程 之 規 劃 、 設 計 及 辦 理 學 生 編 組 等 , 並 指 派 老 師 ( 或 導 師 ) 擔 任 各 班 之 任 課 老 師 , 負 責 服 務 教 育 課 程 之 執 行 、 督 導 及 考 核 。 另 外 , 服 務 教 育 工 作 小 組 也 將 遴 選 富 經 驗 與 熱 忱 的 優 秀 高 年 級 學 生 擔 任 服 務 小 組 長 , 並 進 行 服 務 小 組 長 之 培 訓 核 派 , 實 施 職 前 及 在 職 訓 練 兩 階 段 之 訓 練 , 期 以 提 高 服 務 小 組 長 的 專 業 知 識 , 使 其 有 效 帶 領 服 務 活 動 , 並 傳 承 服 務 教 育 之 精 神 , 同 時 也 負 責 協 助 任 課 老 師 , 進 行 示 範 、 輔 導 與 考 核 等 工 作 。

各 院 學 系 修 習 服 務 教 育 課 程 之 學 生 , 一 律 以 必 修 原 學 系 所 開 設 之 科 目 , 不 得 選 修 他 學 系 的 科 目 。 由 於 該 課 程 為 必 修 零 學 分 , 其 成 績 以 六 十 分 為 及 格 , 依 主 動 責 任 、 守 時 合 作 、 效 益 成 果 及 愛 惜 公 物 等 作 為 評 量 , 區 分 及 格 、 不 及 格 。 不 及 格 者 必 須 於 第 二 學 年 重 修 , 全 部 及 格 者 始 得 畢 業 。 而 修 習 此 課 程 的 學 生 若 因 故 不 能 出 席 , 則 須 依 規 定 以 書 面 請 假 方 式 辦 理 請 假 手 續 , 未 經 請 假 或 請 假 不 准 而 缺 席 者 , 均 以 曠 課 論 。 若 曠 課 達 六 分 之 一 者 , 該 學 期 成 績 以 零 分 計 算 。 而 有 特 殊 優 良 表 現 者 , 將 依 學 生 獎 懲 規 則 予 以 獎 懲 , 並 作 為 日 後 申 請 校 內 各 項 獎 學 金 及 工 讀 時 的 參 考 。 至 於 身 心 障 礙 之 學 生 , 其 工 作 性 質 則 由 各 學 系 依 實 際 狀 況 作 適 當 之 調 配 。

NO.404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896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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