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新聞 1999-03-15

早 大 斯 大 甄 選 交 換 生

【 記 者 沈 秀 珍 報 導 】 本 校 國 際 交 流 委 員 會 受 理 申 請 前 往 姐 妹 校 日 本 國 早 稻 田 大 學 、 瑞 典 斯 德 哥 爾 摩 大 學 一 九 九 九 年 度 交 換 生 , 申 請 自 即 日 起 至 二 十 日 ( 週 六 ) 止 。

申 請 者 必 須 為 本 校 在 學 生 , 大 學 部 限 二 、 三 、 四 年 級 , 研 究 所 限 碩 士 班 一 、 二 年 級 或 博 士 班 學 分 修 畢 擬 赴 海 外 研 究 完 成 論 文 者 。 此 外 , 在 校 歷 年 學 業 成 績 必 須 平 均 在 七 十 五 分 以 上 , 並 經 所 屬 系 所 、 院 推 薦 , 且 健 康 情 形 良 好 、 語 文 能 力 符 合 各 校 要 求 。

有 意 申 請 者 , 請 備 齊 交 換 生 甄 試 報 名 表 、 交 換 生 甄 試 保 證 書 、 語 文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書 、 體 檢 證 明 書 、 本 校 英 文 歷 年 成 績 單 正 本 兩 份 、 中 英 文 履 歷 表 、 自 傳 、 研 究 計 畫 書 及 其 他 相 關 且 有 助 甄 試 資 格 審 查 之 證 明 文 件 資 料 正 影 本 , 親 洽 國 交 會 ( L402室 ) 辦 理 報 名 。

NO.393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914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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