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專載 1997-11-17

採 認 大 陸 學 籍 的 省 思

在 教 育 部 甫 公 佈 大 陸 學 歷 採 認 及 檢 覈 辦 法 不 久 , 便 在 立 法 院 與 社 會 各 界 引 起 仁 智 互 見 之 論 。 有 人 以 教 育 部 決 策 過 於 草 率 , 有 人 以 此 違 背 現 階 段 的 「 戒 急 用 忍 」 政 策 , 亦 有 人 擔 心 此 舉 將 造 成 臺 灣 學 生 為 中 共 所 統 戰 , 更 有 人 擔 心 此 將 造 成 國 內 私 教 招 生 不 足 , 而 要 求 教 育 部 暫 緩 實 施 或 是 從 嚴 審 查 , 使 得 此 一 經 過 五 年 研 議 , 並 報 請 行 政 院 院 會 通 過 的 辦 法 , 可 能 出 現 政 策 急 轉 彎 的 現 象 。

在 一 開 放 多 元 的 民 主 社 會 中 , 任 何 的 政 策 本 應 經 得 起 社 會 各 界 的 公 評 與 挑 戰 , 但 我 們 認 為 任 何 的 爭 辯 應 常 秉 持 理 性 的 思 維 與 事 實 的 依 據 , 方 足 以 服 人 。 以 決 策 草 率 而 言 , 我 們 認 為 教 育 部 依 據 兩 岸 關 係 條 例 第 二 十 二 條 規 定 「 臺 灣 地 區 人 民 與 經 許 可 在 臺 之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 在 大 陸 地 區 接 受 教 育 之 學 歷 檢 覈 及 採 認 辦 法 , 由 教 育 部 擬 定 報 請 行 政 院 核 定 後 公 布 之 」 , 在 歷 經 五 年 餘 , 做 過 無 數 的 委 託 研 究 , 開 過 無 數 的 審 查 會 , 且 每 次 都 邀 請 政 府 各 相 關 部 會 、 臺 灣 省 教 育 廳 、 北 、 高 兩 市 教 育 局 、 立 法 委 員 、 大 法 官 、 教 育 學 者 、 大 陸 問 題 學 者 參 與 討 論 , 本 校 亦 有 教 師 以 大 陸 研 究 學 者 出 席 討 論 。 是 以 , 我 們 可 以 負 責 任 的 說 , 教 育 部 在 此 一 決 策 上 並 無 草 率 之 處 , 相 反 的 , 批 評 者 在 教 育 部 報 請 行 政 院 核 定 後 方 要 求 更 弦 易 轍 , 才 是 草 率 。

今 年 是 兩 岸 交 流 滿 十 周 年 , 十 年 來 不 論 兩 岸 關 係 歷 經 如 何 起 伏 , 政 府 與 民 眾 咸 認 為 兩 岸 交 流 應 當 以 文 教 交 流 最 為 優 先 。 是 以 , 誤 將 經 貿 交 流 的 「 戒 急 用 忍 」 , 用 來 限 制 文 教 交 流 , 恐 是 援 引 不 當 與 類 比 繆 誤 。 眾 所 皆 知 , 縱 是 經 貿 交 流 的 「 戒 急 用 忍 」 , 亦 僅 限 於 大 企 業 的 大 投 資 與 基 礎 建 設 , 絲 毫 無 損 於 中 小 企 業 , 更 遑 論 能 適 用 於 政 府 極 力 推 動 的 文 教 交 流 。 至 於 擔 心 臺 生 會 淪 為 中 共 統 戰 的 對 象 , 更 是 暴 露 出 對 臺 灣 的 生 活 體 制 與 教 育 政 策 失 去 了 自 信 , 當 政 府 與 民 眾 一 方 面 自 詡 兩 岸 生 活 差 距 、 制 度 優 劣 , 另 一 方 面 卻 又 擔 心 劣 幣 驅 逐 良 幣 , 如 此 的 缺 乏 自 信 , 豈 不 怪 哉 ?

事 實 上 , 政 府 既 強 調 兩 岸 文 教 交 流 , 而 卻 又 不 採 證 大 陸 學 籍 , 豈 非 否 定 了 他 們 的 學 校 , 否 定 了 他 們 的 教 師 和 學 生 ? 那 麼 我 們 召 開 兩 岸 學 術 會 議 、 交 換 師 生 與 人 員 互 訪 , 豈 不 是 也 均 不 合 法 , 均 不 合 理 , 那 麼 交 流 又 有 何 意 義 ? 合 作 又 從 何 著 手 ?

對 於 有 人 擔 心 開 放 採 認 大 陸 學 歷 , 會 衝 擊 國 內 私 立 大 學 招 生 , 我 們 更 是 深 不 以 為 然 。 我 們 認 為 如 果 說 開 放 採 認 大 陸 學 歷 , 會 對 臺 灣 大 學 招 生 產 生 衝 擊 , 最 大 的 將 是 那 些 因 公 、 私 立 學 費 差 距 日 益 縮 小 , 而 吃 慣 大 鍋 飯 的 公 立 學 校 , 與 無 法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 一 味 靠 寡 佔 與 保 護 而 生 存 的 私 校 。 本 校 長 期 以 來 即 致 力 於 「 三 化 」 政 策 的 推 動 , 可 謂 臺 灣 各 大 學 中 一 方 面 致 力 於 國 際 學 術 交 流 不 餘 遺 力 , 另 一 方 面 大 力 推 廣 兩 岸 學 術 交 流 卓 然 有 成 的 最 佳 典 範 之 一 。 因 此 , 本 校 除 了 支 持 教 育 部 採 認 大 陸 學 歷 政 策 外 , 亦 將 以 更 高 品 質 的 辦 學 方 針 , 使 本 校 在 下 一 世 紀 成 為 兩 岸 與 全 球 公 認 的 第 一 流 大 學 。

NO.349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934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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