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新聞 1998-01-07

與 女 友 爭 吵 自 十 九 樓 住 處 跳 下

【 本 報 訊 】 本 校 日 文 系 三 年 級 陳 孟 修 , 於 上 月 卅 日 上 午 十 時 餘 於 北 新 路 租 住 處 , 因 與 女 友 發 生 爭 吵 , 情 緒 一 時 未 能 排 解 , 竟 從 十 九 樓 住 處 往 下 跳 , 當 場 腦 骨 碎 裂 , 傷 重 不 治 。 其 父 母 立 即 由 高 雄 趕 來 , 對 於 未 能 見 愛 子 最 後 一 面 , 傷 心 不 已 。

由 於 陳 孟 修 在 校 擔 任 日 文 系 學 會 會 長 , 交 遊 廣 闊 , 認 識 他 的 朋 友 聽 到 此 項 消 息 , 都 覺 得 不 可 思 議 , 一 位 大 傳 系 林 姓 女 同 學 表 示 , 與 陳 孟 修 在 淡 海 同 舟 是 同 一 小 隊 , 真 不 敢 相 信 , 他 就 這 麼 走 了 。 其 女 友 更 是 傷 心 欲 絕 , 悔 恨 自 己 未 能 在 那 一 刻 及 時 抓 住 他 , 也 沒 想 到 就 此 天 人 永 隔 。

水 碓 派 出 所 調 查 此 事 後 , 確 定 無 他 殺 嫌 疑 , 同 意 遺 體 交 家 屬 處 理 。 家 屬 未 特 別 表 示 意 見 , 只 決 定 擇 日 安 葬 。

本 校 教 官 在 處 理 此 則 不 幸 事 件 時 , 呼 籲 同 學 感 情 事 不 能 勉 強 , 還 是 先 準 備 期 末 考 吧 ! 若 有 任 何 煩 惱 , 歡 迎 隨 時 向 學 校 尋 求 幫 助 。

NO.356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105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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