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下週就是期末考了,教務處提醒全校同學,請務必攜帶學生證應考。但教務處也替同學考量,若未帶學生證或臨時學生證入場者,必須提供可資證明、確為學生本人之證件,如身分證或駕照,經監試人員核對無誤者,則准予應試,違者取消該次考試資格,且該科考試成績以零分計算。
NO.595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200 |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