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新聞 2005-03-28

書商進校強迫推銷 糾紛頻傳

【記者林芝帆報導】建築系二年級4名同學,去年底在建築系館舉辦的書展上,以分期付款方式購買2至4萬元不等的專業套書,購買後逛誠品書店,竟發現其原先之購書價,比市價貴了五成至一倍,經協調結果,該書商拒絕退還書款,只同意所增加之金額以購書券相抵。

本校號稱「沒有圍牆的校園」,一些書商進校園推銷,同學或多或少有在上課途中被書商攔下的經驗,近來越來越多書商以做問卷調查為由,向同學推銷一套動輒3、4萬元的書籍。學生議會也接獲學生指稱,簽約購書後,欲退還卻找不到書商的案例,請同學在購買時仔細思考,注意自身權益。

學務處課外組組長謝景棠於23日在社團指導老師座談會表示,校園中只有3處場地可經核准後舉辦販賣商品之行為,分別是化學館中正廳、驚聲大樓中正廳及商館3樓展示廳;其餘校園中不可出現販賣行為。若有同學與書商出現糾紛,該主辦單位須主動出面協調。

據4名建築系同學表示,當初書商表明所售之書比市面便宜,並提供優惠分期付款,每個月只需付800∼2000元不等,4名同學當場簽下契約書訂購,事後在連鎖書店竟發現價格低了許多,因此透過建築系學會要求該書商比照市價降價,後來書商在未經同學同意下,寄送6本年代久遠的書給同學作為補償。

後因協商不成,4名同學轉而投訴台北縣消保官,該書商於協商時聲稱,外面的書店壓低價格,是書店賤價出售,更表示當初簽立契約時都是同學自願的。4名同學中有3名尚未年滿20歲,民法中規定未滿20歲者,應經由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則契約不成立。

4名同學表示,事件發生後同學循名片上資料尋找書商負責人,沒想到負責人屢次不在,並發現所謂的公司只有一對夫妻負責;後來書商更打電話給其中同學,惡言相向要求同學付清款項,對話中還向同學表示要:「看開一點」。

此事經消費者保護協會協調後,書商以補齊一整套書等方式與其中3名同學達成合解,另一位同學因不滿書商的態度及此事件的後續處理,仍在上訴中,但卻也在上週接獲書商要求,立即支付四萬多元書款,令他相當困擾。

NO.602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2354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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