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不見自己,你只能看得見自己的影子。
--泰戈爾
身為一個小孩,我必須強調:捉迷藏這遊戲比什麼才藝先修班都來的好,它訓練你的耐力、體力、觀察力。不管你在這場遊戲裡,是鬼還是人,那都是場考驗。
耐力嘛,鬼跟你就算只是咫尺天涯,你依然必須好好的等待著,只要他還沒抓到你,你就得蹲在你的藏身處裡,不管那裡是不是有一大堆蚊子或狗大便。
體力更是個生存權的代表,是人你得在鬼數到一百之前跑快一點,最後一個被找到你就贏了。是鬼你更得跑快一點,盯住了你的獵物,咻的一聲你就必須得手。否則驚動了其他躲在暗處的獵物,你抓一個下午都找不到他們了。
觀察力這就不用說了,鬼抓人,人躲鬼,全憑一雙眼睛觀八方。
在彎彎曲曲的長巷裡,不管是鬼,是人,身旁好像都多了一層屏障,學校的事、家裡的事,全部都消失了,只剩下抓與逃兩件事情,世界變得簡單無比。
這比我表哥沉迷的線上射擊遊戲精采多了,這場攻防戰,完全是個人對個人,身歷其境,酷的不得了!
但是另一個角度看來,光從一數到一百,其實就是件很麻煩的事情;我說的是對大人而言。
我們小孩曾經討論過這個問題,小胖那時認真的說:「如果那個數字可以成為鈔票,以萬元為單位,那大人們一定會很開心的。」
但我們不懂,那樣還有什麼好玩的?
就像我媽從來都不懂,為什麼我們這條巷子裡的孩子們,總是在玩捉迷藏,我媽只要看見我一身泥灰的走進家門,就忍不住皺了眉頭,拉高一個音階:「林耀德,你又跑去玩捉迷藏了!」
我在很小的時候,還會誠實的點點頭,用歡笑的童真回答:「媽咪媽咪,我跟妳說,我今天最後一個被找到喔!」
如果你也當過小孩,你應該可以想像接下來會發生的事。
我媽就會嘆了一口氣跟我爸說:「誰誰誰家的孩子已經開始上什麼什麼課,你再不管管你兒子他將來就完蛋了!」
我爸就會不耐煩的把報紙舉高,表示大爺我今天去上了一天班,累死了,女人別煩我!
我媽一看就氣到了,乒乒乓乓的擺碗筷,一邊用很快的速度開砲:「林耀德我給你五分鐘,去洗澡換衣服然後下來吃飯,不要慢吞吞的!」
如果這個時候我還是慢吞吞的,我媽就會炸掉自己,像恐怖攻擊一樣:「叫你動作快你還摸,你到底想要媽媽怎麼樣?你爸也不管你,我這麼辛苦到底是為了什麼?」
如果我爸還不知道放下報紙把我拎上樓洗澡,那就慘了,我媽的第二波攻擊就要開始了:「好,反正我做牛做馬也沒有人感恩,通通不要來吃飯好了,我再也不管你們了,這樣你們滿意了沒有!」
然後我媽就嗚嗚的哭了,丟下一桌飯菜和衣服脫到一半的我,衝回她跟爸爸的房間,把門上的喇叭鎖用力按上。
喇叭鎖的喀噠聲像打開了我爸的反應機制,我爸這時就會一臉不高興的放下那張報紙,看了一眼飯菜,再看一眼我媽離開的方向,然後看向我。
「林耀德,你為什麼要讓你媽生氣!」那個大聲的語氣肯定極了,於是我只好成為犯人,快快去洗澡換衣服,然後一直敲他們的房門,拜託我媽原諒我。
這種情況發生的頻率高的不像話,身經百戰之後,我終於學會了沉默已對。我媽每次問我:「林耀德,你又跑去玩捉迷藏了!」我都會隨便點個頭,上樓準備洗澡。
偶爾我媽會在我背後再加一句:「整個下午都在玩?」我就會含糊的說:「先去小胖家討論社會報告後才去的。」這種鬼扯的話我自己都不相信,我媽卻像得到了一個完美的交代,也就不再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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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還蠻擔心我的未來,我是這樣認為的。
不過小胖的媽媽、美雲的媽媽、雅婷的媽媽、阿佑的媽媽,還有偉偉的媽媽,大家好像也都很擔心她們孩子的未來。
有時候我們這些孩子會很懷疑,我們的媽媽是不是同一個人?因為她們的動作言語,打扮個性,幾乎一模一樣,連煮的菜都差不多味道。
而爸爸們就私密多了,他們就像迪士尼卡通裡的爸爸,角色不重戲份不大。
為了方便區分,我們幫每個媽媽都取了綽號,我媽因為隨時隨地開火,所以就叫「賓拉登」。
小胖的媽跟他一樣愛吃愛喝,還愛減肥跟買衣服,所以叫「衣櫥」:體積大,又有很多衣服卻穿不上。
美雲的媽長得很漂亮,對待我們這些孩子也溫柔的像個大姐姐,可是我們老看到不同的女人出現在她家門口喊她狐狸精,所以叫「狐狸」。
雅婷的媽最好笑了,整天穿著一件義工的制服,為獨居老人整理家,回到自己的家卻躺在沙發上聽佛經,叫菲傭做所有家事。我們叫她「尼姑」。
阿佑的媽比較難解釋,基本上我們叫她「阿姨」,因為她不是阿佑親生的媽,是佑爸帶回來的媽,阿佑不肯說她的任何資料,我們只好從這一點取綽號。
幫大人取綽號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我們每次喊這些名字,都會有些不可言喻的快感,或許就像大人喊我們好孩子,或壞孩子一樣的感覺吧!
這些名字到後來就成了捉迷藏的暗號,偶爾我們在暗處需要幫忙,或是躲起來的位置還可以再躲個人,不方便大喊:「阿德過來!」或是「美雲這邊!」時,我們都會小小聲的,喊聲:「賓拉登!」或「狐狸!」對方就知道,那是在叫他了,那也是捉迷藏其中一項的樂趣。
總之,每家的媽媽都不是很喜歡我們玩捉迷藏,但我們也都不是很喜歡乖乖的在家預習功課。結果就是大人罵歸罵,我們玩歸玩。
每次我們統一從學校下課後,時間大約是不冷不熱的下午三點,回家放好書包鎖上門,最後一個到達巷子口的人當鬼。
我從來都不擔心我會當鬼,因為我是跑得最快的。通常我還會故意賣弄一下悠哉,聽到隔壁的小胖碰的一聲關上他家鐵門,笨重的踏上柏油路時,我愜意的在家門口蹲下身綁緊鞋帶。
然後在心裡默數五秒後,我就衝出了家門。
跑不到二十公尺我就追上小胖了,他氣喘吁吁的揮汗,我輕鬆自如的跟他說掰掰。
再跑五十公尺,我就會看到美雲跟雅婷手牽手的在前面慢慢走,我會衝過她們身邊,像陣風。
隨著她們的驚呼,後頭有一個腳步聲也漸漸跟上,阿佑其實住的離巷子口最近,卻也因為這樣,每次他都偷懶先去喝個水,才會落在我的後面。
巷子口就在眼前,這次當鬼的八成又是小胖。
只是這次我好像衝得太快了一些……嘰的一聲,我讓腳下的球鞋在柏油路上摩擦了兩秒,煞住了車。
只是才一個轉身的時間,大家就都不見了。
連小胖這傢伙都跑這麼快?我有點搞不清楚狀況,現在到底是我當鬼,數一百,還是小胖當鬼,他已經數完跑去抓人了?
「小胖?」我試探性的對周圍喊了一聲,當然沒人理我。看來是我當鬼,無所謂,反正我從來沒當過鬼,當一次也不錯。
四下無人,我其實很想直接衝去找人,要是大人們就會這麼做了。可是不行,小孩的世界自有其規範,數到一百就是法律,違背的人一定會被發現。
於是我乖乖的數到一百,第一次數,覺得好久好久,也真難為小胖每天都得數一遍。
「一百了喔!」我大聲喊出這個數字。不會有人回答,因為沉默就是指令了,「我要抓人了喔!」
我開始快跑,衝進彎彎曲曲的巷道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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