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純惠報導】游泳館因SARS疫情休館後,引發退費問題爭議,體育室日前決定,九十一學年第二學期新辦證的畢業班同學,可退還三分之二費用;非畢業生延長使用期限,但不退費。
同學申請退費時,需攜帶畢業證書影本(正本亦可)、游泳證,至游泳館櫃檯辦理,經承辦人員核對無誤後可簽名辦理退費,退費金額為三百三十三元,期間從九十二年六月十六日起至九十二年七月十五日止。
NO.542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409 |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