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要聞 2008-11-24

教師評鑑趨嚴 提高鑑別度 各院自訂比例

【記者蔡瑞伶淡水校園報導】本校第60次校務會議已修正通過「淡江大學教師評鑑辦法」,該辦法除修正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之各項配分比例範圍,以提高鑑別度外,另新增有條件通過、不通過者應由系、院協助改進,並將後續結果送校教評會備查之規定,預定97學年度下學期開始實施。連續三次評鑑有條件通過或連續二次評鑑不通過者,得經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討論通過後,自次學年度起予以不續聘、停聘、解聘等處分。

依修正後的教師評鑑辦法,本校聘期屆滿之編制內專任教師,除中央研究院士、曾獲頒教育部學術獎或擔任國家講座者、曾獲頒國科會傑出研究獎或優等獎三次以上、本校講座教授或研究教授,免受評外,其餘每滿二年均應接受評鑑,但教師休假及留職停薪期間,免計入評鑑週期。

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之配分比例由以往「不得低於百分之十」,修正成教學為40%-60%;研究20%-40%;輔導及服務15%-35%,各教學一級單位應在比例範圍內自訂所屬固定配分比例。

各學院依上述辦法,所自訂的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比例,已於日前召開的97學年度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通過,其中,文學院及體育室不約而同都將教學的比例調至上限60%;教育(院內中心除外)、工、商及國際等4個學院,在研究項目皆訂為35%,與其他學院相比,研究比例較高;輔導及服務則以蘭陽校園的創業發展學院、全球化研究與發展學院和社區發展學院,比重占30%為最高。

文學院院長趙雅麗表示,教學是老師應盡的義務,必須先將這最基本的工作做到最好,才有條件去進行其他的研究工作,因此將教學比例提升到最高,期待給予學生最優良的學習品質。體育室主任謝幸珠也指出,本校沒有體育相關科系,體育室以支援的角色服務同學,加強體育動態教學及代表隊的訓練,將品質提升到最好,是最大的目標。身兼創發院及全發學院院長的劉艾華表示,蘭陽校園強調「全人教育」,師生幾乎24小時在一起,隨時都能溝通,因此輔導及服務的比例,就相對比其他學院來得高。

NO.733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441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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