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視窗 2009-05-18

網路校園:尊重著作權影片使用公播或教育版

學習與教學中心遠距教學發展組籲請全校教師配合,尊重著作權課堂播放影片請使用公播或教育版。依據著作權法,因教學需要,可在合理範圍內重製他人已公開發表的著作。但著作權法第 46條亦說明,若播放一整部影片,而偏向休閒娛樂的性質,被認為有「市場替代」的效果,恐有侵害公開上映權之虞。最佳的方法應是擷取影片的適當部分;或是取得公開播映的版本來放映。「公播版」或「教育版」影片,可透過系所推薦需為教學研究或數量大之資料,填寫「圖書資料介購清單」一式二份,經單位主管簽核後,送至圖書館採編組。(遠距組)

NO.752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305 | 下載:

  • 版權所有:淡江時報社
  • 電話:02-26250584
  • 傳真:02-26214169
  • 建議使用 Chrome 瀏覽器
  • 個資相關問題請洽受理窗口,分機2040
  • 管理者:潘劭愷 / 建置單位:淡江大學資訊處
  • 更新日期:2024-04-24 18:13:08
  • 線上人數: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