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視窗 2009-06-08

淡水校園:會計室公布暑修收費標準

會計室公告97學年度暑修收費標準--文、外語、教育、商、管理學院、數學系:每學分1,350元;理、工學院、資管系、資傳系、大傳系:每學分1,480元;全發、社發學院、旅遊系:每學分1,350元;創發學院(旅遊系除外),每學分1,480元;二年制在職專班,每學分3,010元。另外,體育、軍訓按上課時數收取學分費(1學分以4小時計算);排有實習、實驗課者,每週上課4小時收1學分費,未達或超過4小時者按前述比例收取學分費;語言實習費按科收費,每科收取640元。(陳宛琳)

NO.755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420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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