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逸峰淡水校園報導】原定 17 日開始投票的「 103 學年度學生會第 20 屆正副會長補選選舉」, 15 日學生會以因現行法規公告、生效問題所造成之爭議為由,解散中央選舉委員會並停止補選,造成 15 、 17 日發生 2 起衝突。且 15 日 1 號候選人蔡博藝團隊向學校遞交陳情書,請校方確認學生會相關法規之有效性,為此,學務處於 17 日在商管大樓 B302A 會議室召開「第 20 屆學生會正副會長補選說明會」說明校方立場。
會議由學務長柯志恩主持,本校法規委員會委員、歐研所所長陳麗娟、課外組組長江夙冠與會,並邀集兩組學生會正副會長候選人、學生會代理會長代理人、前學生會會長歷史四吳承翰、學生議會代理議長歷史四李泓毅出席。
柯志恩說明,為尊重學生會正副會長補選為學生自治組織事務,本校相信學生自治能力,援例不介入並尊重學生會所有議決與執行事項。不過,因日前學生會籌組的中選會,未依規定完成「淡江大學學生會正副會長暨學生議員選舉罷免辦法」公布程序,便執行選舉相關事宜,造成校園紛擾不斷,進而影響學生學習,且收到陳情書請本校確認學生會相關法規之有效性,因此,依本校學生自治組織輔導辦法第三條「學生自治組織應遵守校規及相關法令,並接受學生事務處輔導」召開此會。
柯志恩也提到,應採用101年11月19 日公布之「淡江大學學生會會長選舉規則」進行補選。並依照「淡江大學學生會會長選舉規則」第五條規定,學生會需重新籌組選舉委員會,辦理補選選務,並應於10月30日前完成投、開票等程序。兩組候選人對此均無表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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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939
| 更新時間:201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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