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雅涵淡水校園報導】欲於105學年度修習雙主修和輔系的同學請注意,申請時間為11日至24日止,申請表須請兩系系主任簽核後於申請截止日前繳回原系彙整,相關辦法及申請表可至教務處註冊組網頁查詢及下載。
另外,學生修讀雙主修的審核成績標準改為,前一學期所修習學分達15學分以上,且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者,得以申請雙主修請同學快把握機會申請。
NO.1001 | 更新時間:2016-05-05 | 點閱:824 |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