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學生觀光產業實務知識與專業技能縮短學用落差,觀光系與觀光相關企業合作開辦「觀光產業就業學分學程」,來強化學生觀光實務與專業技能。凡本校大學部三年級(含)以上在學學生,對本學程有興趣,且大一及大二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含)以上者,為申請原則。課程是由觀光系與企業共同規劃,內含分為基礎課程、實務知能課程及實習課程,修習本學程之學生必須修畢總學分24學分,方可取得核發學程證明書之資格。請密切注意相關申請訊息,將公告於觀光系網站中。(文/本報訊)
NO.1023
| 更新時間:201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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