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訊 2002-05-13

就貸生補繳退費本週辦理

【本報訊】九十學年度第二學期加退選後就貸生學雜費、書籍費及住宿費之應補繳費單或退費領款單,已於上週由各系所轉發同學親自簽收,請同學簽收後務必於收退費時間(十三日至十七日)儘速至出納組B304室或台北校園105室辦理補繳、退費。若有欠學雜費者,不得辦理九十一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

已至銀行繳款且辦理就學貸款合格者,請持銀行繳款收執聯到會計室辦理銀行繳款退費,不合格者請持銀行繳款收執聯到會計室辦理補繳銷帳。退費者需持退費單及學生證親自簽名領取。退費單於當學期皆可退費,因故遺失時本學期暫不補發,請於下學期到會計室重新申請補發。

有關加退選後就貸生之補繳或退費名單,於收退費時間將E-MAIL傳送至同學信箱,或可於會計室網站http://www2.tku.e-du.tw/~fc查詢。出納組辦理補繳、退費時間如下:淡水校園9:20至12:00釱13:30至17:00釱18:00至20:00,台北校園9:20至12:00釱13:30至19:00。

NO.502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067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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