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刊 2002-04-29

社論立論之基礎

作者不具名,且用以代表報社對特定事件所採立場的評論文章,稱之為「社論」。以下謹就個人經驗及體會,就社論立論之基礎提出幾點看法。

第一,社論作者固有自己的意見,但作品最終呈現的立場大致上與報社經營者一致。這種情形尤以評論政治範疇的事件為然。如前所述,社論既不具名,且用以代表報社的立場,因此社論作者於立論時,當然會考慮經營者的想法。但倘若經營者給主筆較大空間,社論較具自主性,則其論點即未必與經營者個人之見解一致。

第二,社論是一般性評論文章,不能過於專業取向;但是,就涉及專業性判斷的事件,仍然必須本於專業評論,不能說得太外行。而此處所謂專業領域,通常指社會科學而言;社會科學不同的學派常常會有不同的意見,例如,就政府處理經濟事務的作法,或者刑事訴訟制度的修正等等,不同學派的爭論非常激烈。社論通常不會選擇走偏鋒的少數意見。

第三,社論的利益取向,必以社會大眾的福祉為依歸,這也是古典民主理論所謂「最多數人的最大利益」的理想。固然何謂「最多數人的最大利益」見仁見智,但這類抽象的原則仍然對作者的思路發揮很大的指導作用。不過,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好惡和認知,報社經營者和社論作者亦然;因此,在特定題目上出現偏向特定立場的情形在所難免。

第四,社論的選材,首先看經營者是否強力干預;有些報社經營者偏好涉及特定政治性範疇的題目,則其社論就會出現較多這類評論。除此之外,報社實際負責社論主持工作,包括主要撰寫和約稿工作者,其個人的經驗和興趣,也會影響社論題目的選材。但以上所言係以綜合性報社為對象,一些專業性報社,其社論題材的選擇範圍,多數以該報社的性質決定。

第五,就媒體所處現實環境而言,由於思想觀念的嚴重分歧對立,在一般國家鮮少出現的衝突,卻成為當前社論作者難以迴避的沈重負擔。例如,民主法治國家「目的不能使手段正當化」乃為不容置疑的共識;在我國卻有人持相反見解,認為只要達到目的,任何手段都可以使用。衍生出來的諸多憲政爭議、國家安全與新聞自由的爭議等等,往往會有尖銳的意見對立,且社會大眾似亦以「政治正確」來判斷是非。這恐怕是當前社論作者最感為難的情境。

NO.500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136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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