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要聞 2018-05-07

傑出香港學生獎勵計畫申請

【記者趙世勳淡水校園報導】一年一度,由臺灣各大學香港總會所舉辦的第六屆傑出香港學生獎勵計畫申請開跑! 為獎勵學行優良、參與課外活動有優秀表現的在學港生,因而設立《在臺大學傑出香港學生品學獎勵計畫》。

本計畫設立「品學兼優獎」、「傑出領袖獎」兩個獎項,申請者必須為大學部學士班二年級或以上(不含研究所),且必須為「港生」身分註冊入學。「品學兼優獎」須要求在校2016/17 (105)???學年度平均成績達八十、操行成績達八十或以上,按校內港生人數經由學務處或港生事務相關行政人員推薦,經甄選通過者出席頒獎典禮,可獲得獎狀及獎學金。

「傑出領袖獎」申請者經學務處或港生事務相關行政人員推薦,要求從未獲本獎之金、銀、銅牌獎項者,經過遴選、在港面試與決選,即可獲得獎狀及獎學金。即日起至31日,歡迎符合資格之港生備妥資料至境輔組申請,詳情可向承辦人境外生輔導組組員趙芳菁洽詢或官方網站查詢。

NO.1065 | 更新時間:2018-05-07 | 點閱:1028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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