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要聞 2022-10-29

黃文智開講性平三法 保障校園你我她

【本報訊】10月25日下午13時10分,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舉辦「校園性別平等.三法」演講,由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專家委員黃文智為大家剖析性平三法的意涵,本次採實體和Microsoft Teams方式舉行,外語學院院長吳萬寶等近30位師生參與。

黃文智以1884年開辦的淡水女學堂、1972年凱瑟琳‧施威策(Kathrine Switzer)為史上波士頓馬拉松賽的第一位女子運動員、Me Too、跨性別選手在運動場上的表現等案例,說明性別平權發展和推動的歷程,他指出,第一次世界婦女大會於1975年在墨西哥城舉行,是聯合國成立以來,各國政府首次討論婦女問題,並凝聚「以保障女性消除對女性歧視為目標」共識,1995年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提出:「性別主流化」及「北京行動綱領」,以性別主流化的策略來達成性別平等的目標。值得注意的是,1979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以下簡稱CEDAW),即闡明男女平等享有一切經濟、社會、文化、公民和政治權利,締約國應採取立法及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對婦女之歧視,我國也因應此趨勢,由行政院函送CEDAW公約至立法院審議通過,於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落實性別平等。

黃文智表示,我國於1997年5月6日由行政院成立「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即進行性別平等工作推動,自2001年起陸續推出性平三法,分別為《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來保障國人工作權、教育權、人身安全外,為保護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和資訊隱私等,於2022年6月開始實施《跟蹤騷擾防制法》,以規範通訊騷擾、盯梢尾隨、不當追求等行為。他介紹《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防制法》的主要條約,提及如何在法律的保障下,維護自身的權益。最後則分享戰爭中女性的各式案例,讓大家看見兩性、性別多元的尊重與包容。

關鍵字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校園性別平等 #性別三法 #黃文智

本報導連結 #SDG4優質教育 #SDG5性別平等

NO.1151 B | 更新時間:2022-10-29 | 點閱:776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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