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新聞 2000-03-13

全民健保服務擴及僑生

【記者陳逸楓報導】僑輔組表示,自本月一日開始,凡持有台灣居留證並在台居留滿四個月的僑生及外籍生,不得再參加僑生保險,一律應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並可獲得與本地生同等待遇之全民健康保險適切的醫療照顧。

僑輔組組員雷菊仙表示,為照顧僑生的健康而參加的全民健康保險將為僑生帶來更多的益處。根據健保,僑生是屬第六類組,即每月應繳保費新台幣604元,但本學期獲得僑委會補助二分之一的保費,且僑生受保的特約醫療院所不再受限於原本投保的僑保之六十餘所特約醫療院所,並可獲得保險局所提供的門診、住院、中醫、牙醫、藥品、檢驗及預防保健等服務。

同時,僑生若在寒暑假期間離境,而在境外發生緊急傷病或分娩等狀況時,也可於就醫後六個月內檢具診斷書、醫療費用收據及費用明細等資料,向健保轄區分局申請核退醫療費。另外,學期中若有僑生或外籍生休、退、轉學或畢業返回僑居地,則其健保退費及退保等相關手續均由僑輔組負責承辦,並繳回健保卡。而若仍在台滯留者,且其居留證仍在有效期,則可辦轉,並辦理加保手續。

NO.427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003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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