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要聞 2004-04-13

學校研擬新法 後功將可銷前過

【記者高郁萍報導】淡江學園退宿的211位同學受申誡處分引起各方關注,雖然學校表示將修改淡江學園管理辦法,仍無濟於退宿同學。對此,學務長蔣定安表示,將研擬「銷過」辦法,讓同學們的無心之過,有補救的機會。

學務長在記者會上提出,即將著手研擬的銷過辦法,目前已有大葉、慈濟等大學實行,此辦法立意在於以「後功」來抵「前過」,讓同學能夠有機會,憑自己的努力表現,消除之前的不良懲處紀錄。蔣定安表示,曾經受校規處分的同學可經由申請,透過學校認可的優良表現獲得記功機會,消除原先的不良紀錄,亦可平衡操行成績之失分。不過,負責研擬辦法的生輔組組長高燕玉也表示,此辦法將會訂定排除條款,並非所有的懲誡都適用銷過的法則,且「前功」亦不能銷「後過」,同學們仍應對本身言行自制自律。

此外,針對學務長在記者會上所提「不服處分者可循學生申訴管道提出申訴」,早已超過申訴期限,至今並無同學提出。本校設有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受理學生申訴事件,辦法第四條載明:「學生於收到學校對於個人生活、學習及獎懲處分書後,如有不服,應於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會提起申訴。」是以,這些同學已超過十日的期限,已無法依此途徑提出申訴。

NO.569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192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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