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梁琮閔淡水校園報導】軍訓室即起受理本學期軍訓課程免修申請,請於23日前檢具相關證件正本及影本,至商管大樓B415軍訓室辦理。凡現任國軍士官以上職務,經權責單位核准就讀或在職進修;或服常備兵、補充兵、國民兵、替代役期滿退伍持有退伍(役)證明或因故停役,持有停役證明;領有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年齡屆滿三十六歲;外國學生;持居留證之僑生及港澳生,未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持有相關證明文件者,皆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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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20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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