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報導 1998-03-16

比 結 果 更 要 比 效 率

【 記 者 黃 嘉 熙 報 導 】 「 現 在 草 擬 的 評 鑑 指 標 固 然 有 一 定 的 客 觀 性 , 但 是 如 果 只 注 重 各 系 所 的 產 出 , 卻 忽 略 學 校 所 投 入 資 源 數 量 , 將 造 成 缺 乏 效 率 的 流 弊 ! 」 這 是 管 理 學 院 陳 淼 勝 院 長 身 為 一 個 「 管 理 人 」 針 對 系 所 評 鑑 制 度 的 推 行 所 提 出 特 有 的 見 解 。 他 建 議 各 系 所 的 研 究 成 果 應 與 其 領 取 的 經 常 費 用 共 同 列 出 比 較 , 如 此 便 可 以 知 道 那 一 個 系 所 對 於 學 校 提 撥 的 資 源 做 了 最 有 效 率 的 利 用 。 陳 院 長 打 了 一 個 比 方 說 : 「 我 們 不 應 該 只 看 學 生 的 成 就 來 衡 量 一 位 老 師 的 貢 獻 , 而 是 要 看 學 生 的 程 度 在 教 授 的 指 導 下 進 步 了 多 少 ! 」

「 其 實 各 系 所 每 年 領 取 多 少 經 費 會 計 室 都 存 有 資 料 , 只 是 這 項 數 據 始 終 沒 有 受 一 定 的 重 視 ! 」 , 這 位 精 研 於 「 管 理 科 學 」 的 交 大 博 士 有 點 遺 憾 地 說 。 在 他 的 想 法 中 , 如 果 評 鑑 制 度 能 加 入 這 項 指 標 , 除 了 可 提 供 校 內 各 系 所 間 的 相 互 比 較 , 更 可 以 用 作 跨 校 性 的 競 爭 力 比 較 數 據 。 「 有 些 人 往 往 只 看 到 臺 大 、 清 大 每 年 所 發 表 的 論 文 數 、 研 究 計 畫 數 是 多 少 多 少 , 而 看 輕 本 校 的 學 術 研 究 成 果 , 卻 從 未 思 考 過 兩 者 所 分 配 的 教 育 資 源 有 多 大 的 差 異 ! 」 陳 院 長 進 一 步 補 充 說 道 : 「 我 們 往 往 忽 略 了 有 多 少 的 教 育 資 源 是 在 沒 有 效 率 的 情 況 下 被 浪 費 了 ! 」 「 如 果 將 國 立 大 學 的 研 究 經 費 與 成 果 拿 來 和 校 內 相 關 系 所 作 比 較 的 話 , 也 許 將 會 發 現 本 校 的 研 究 成 果 是 不 亞 於 、 甚 至 超 越 國 立 大 學 的 。 」

另 外 陳 院 長 對 系 所 評 鑑 的 方 向 還 提 出 了 兩 個 補 充 概 念 : 即 「 繳 校 金 額 」 與 「 教 師 對 社 會 貢 獻 」 兩 項 指 標 。 所 謂 「 繳 校 金 額 」 可 以 解 讀 為 系 所 對 學 校 的 回 餽 貢 獻 度 。 因 為 「 教 師 爭 取 校 外 計 畫 案 件 數 」 「 教 師 爭 取 校 外 計 畫 案 總 金 額 」 或 是 「 教 師 申 請 計 畫 案 比 率 」 固 然 可 以 當 作 是 研 究 風 氣 興 盛 與 否 的 客 觀 指 標 , 但 是 所 有 的 研 究 計 畫 無 可 避 免 的 都 需 要 使 用 到 學 校 的 資 源 與 設 備 , 因 此 不 論 是 教 授 於 研 究 計 畫 結 束 後 撥 繳 給 學 校 的 機 器 或 是 經 費 , 這 種 額 外 的 貢 獻 都 不 該 被 忽 視 ! 至 於 「 教 師 對 社 會 貢 獻 」 , 則 是 指 有 些 教 師 因 為 個 人 豐 富 的 學 養 而 受 聘 於 重 要 的 政 府 部 門 或 民 間 基 金 會 , 這 是 一 種 對 學 校 校 譽 及 校 方 在 政 經 界 影 響 力 有 正 面 提 升 的 無 形 貢 獻 , 當 然 也 是 值 得 注 意 的 。

【 記 者 丁 妮 報 導 】 文 學 院 院 長 傅 錫 壬 表 示 , 他 個 人 是 絕 對 贊 成 「 系 所 評 鑑 」 的 實 行 , 但 如 何 評 鑑 、 評 比 的 方 式 條 件 等 , 則 需 要 經 過 專 家 學 者 研 究 評 估 之 後 , 找 出 一 個 公 正 公 平 , 又 為 大 家 接 受 的 評 鑑 方 法 , 才 有 意 義 。

傅 錫 壬 說 , 基 於 學 校 系 所 數 目 龐 大 , 需 要 比 較 以 增 加 其 競 爭 力 , 及 學 校 需 要 因 應 市 場 需 求 而 淘 汰 老 舊 系 所 , 增 加 新 興 系 所 , 再 加 上 學 校 經 費 有 限 , 實 施 「 系 所 評 鑑 」 是 勢 在 必 行 的 事 , 但 評 鑑 方 式 要 好 好 斟 酌 研 究 , 因 為 各 學 院 學 域 不 同 , 無 法 採 用 同 樣 的 方 式 進 行 評 估 , 傅 錫 壬 舉 例 , 就 像 理 工 學 院 的 老 師 可 以 帶 著 學 生 一 起 做 研 究 , 但 這 在 文 學 院 是 不 可 能 的 事 情 , 還 有 中 外 期 刊 多 半 理 工 多 於 人 文 , 若 是 以 教 師 刊 登 在 國 際 期 刊 索 引 數 等 方 式 評 鑑 系 所 , 未 免 有 失 客 觀 。

傅 錫 壬 認 為 , 比 較 合 理 的 評 鑑 方 式 有 三 項 原 則 : 第 一 、 系 所 評 鑑 必 需 是 以 循 序 漸 進 的 方 式 進 行 ; 第 二 、 不 同 的 學 域 應 分 學 域 範 圍 , 採 取 不 同 的 評 鑑 方 式 ; 第 三 、 不 要 只 是 在 校 內 各 系 所 競 爭 , 而

是 要 推 廣 至 校 外 , 甚 至 國 際 上 去 競 爭 , 例 如 中 文 系 就 要 和 全 國 各 大 專 院 校 的 中 文 系 去 競 爭 , 化 學 系 就 應 該 與 全 部 的 化 學 系 爭 第 一 , 和 校 外 同 學 域 競 爭 成 果 的 評 鑑 方 式 , 要 比 同 校 不 同 學 域 的 系 所 一 起 評 鑑 來 得 有 意 義 。

NO.360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934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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