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新聞 2006-10-30

補繳退費31日起辦理

【本報訊】95學年度第1學期加退選後應補繳、退費單或退費通知單,將於10月31日前由各系所轉發同學親自簽收,就貸生及蘭陽生暫不辦理,請同學簽收後務必於10月31日至11月3日(台北校園延至4日)至淡水校園出納組B304或台北校園105室辦理。若欠學雜費,不得預選95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

應退費者,退費金額將直接撥入各生華銀校園卡帳戶內,94學年度入學新生已無華銀校園卡帳戶,請憑退費單至出納組領取。跨系選修課程(含教育學程和輔系)依「開課班級」之收費標準收費。

就貸生於加退選後暫不辦理收、退學雜費,約期末考前,財稅中心核准後與書籍費及住宿費合併收、退費,若已先至銀行繳款者,請憑「學雜費收執聯」到會計室辦理退費。蘭陽生於第二季選課後再辦理收退費。

有關加退選後之學雜費補繳或退費名單,將於收退費時間E-MAIL至同學信箱,或上會計室網站http://www2.tku.edu.tw/~fc查詢。

NO.658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159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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