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張涵報導】本學期期末考將於本週三(11日)至下週二(17日)舉行,學校強調仍會嚴謹取締作弊行為,請同學遵守考場規則,切勿以身試法。
教務處提醒同學從這次期末考起,將不再提供拍立得照相,同學考試時務必記得攜帶學生證,及其他可資證明確實為本人的證件,否則一律取消該科考試資格。未帶學生證者,仍可於考試前攜帶照片至註冊組辦理臨時學生證,以參加考試。
NO.541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197 |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