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要聞 2002-11-25

研究生入學獎勵辦法訂定

【本報訊】曾經引起研究生熱烈討論的「碩博士入學獎勵金」已經廢除,學校並另增設「研究生新生入學獎學金」,每系所取一名,減免一年級學費全額。這是十五日召開的學生獎助學金委員會的決議。

先前的碩博士入學獎勵金規定本校研究生「放棄就讀國立大學而選擇本校,經學校核定後,則有申請減免學費兩年之資格。」但因今年符合申請資格的人數,佔一般生七百餘人中的百分之五強,造成四十餘人搶三十二個名額的現象,增添許多困擾。

此次學生獎助學金委員會提案,廢除獎勵金,另訂獎學金辦法,明訂申請資格,並只給每系所一個名額,減免一年級學費全額。如此一來,明年的獎學金名額將增加到43名。經過委員們的充分討論,申請資格明訂為:「凡考取本校碩、博士班,且同時考上國立大學正取而放棄就讀者。領取獎學金者,不得有雙重學籍,如有休退學或申請保留學籍者,視同放棄資格,並繳回已領取的獎學金。」

原提案本來排除甄試生、在職專班、申請入學之交換生、外籍生、華裔僑生,並且規定申請人必須為本校「正取生」,最後在熱烈討論之後,發現各院間差異很大,決定放寬對象的限制,但「考上國立大學正取」,則是委員們認為的必要條件。

NO.519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116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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