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專載 2002-05-20

社論:特優與特不優

選舉的時候,少數應服從多數,多數則掌握住決定權,左右群體的方向。在現實生活中則不然,在媒體上,常大幅報導的,不是孝親楷模與熱心助人的典範,就是殺人通姦與毀謗攻訐等醜事,這些極端的少數,因為高度曝光,反而在眾人的潛意識中,留下深刻的印象,成為影響力最大的一群。

近日,本校許多學生社團接連獲得外界的高度評價,而冠以「特優」的封號。先有國樂社、嘉友會獲教育部社團評鑑特優與優等,接著又有中工會,首度超越眾多公立大學,創下私大學生分會得特優的紀錄;還有樸毅輔導義務工作團、炬光社、慈幼會、樸毅社會工作團及國樂社等五個社團,分別得到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第十屆「大專青年社會服務獎」。而幾乎是同時,另一則受矚目消息則是,學務處課外活動輔導組修改社團評鑑辦法,凡本校社團不參與評鑑且不願意繳交活動紀錄者,將遭受解散的命運,而系學會基於其服務功能不可被取代,則對系學會會長進行申誡處分。相較於前者,大家對於這些「特不優」的社團,不管是基於同情,或者譴責,也都投注了相當的目光。

「特優」與「特不優」都是少數,多半的社團可能沒有機會浮出檯面,接受表揚,但還不致於連活動紀錄也繳不出來。不過,這兩種極端的少數,卻因為特殊,而對其他絕大多數產生很大的影響。「特優」社團的選出,讓其他持平的多數有努力的目標,自然產生激勵的效果。相反的,「特不優」的社團,卻是一種錯誤的示範,但是,若能記取失敗經驗,再求取進步,以免重蹈覆轍,未嘗不是好的教育。尤其,在私立大學有限的經費與場地之下,對於數量高達二百多個的學生社團,進行考核評鑑,淘汰經營不善甚至已徒具虛名者,將資源留給運作良好且對於校園風氣有正面意義的社團,對於大多數的社團來說也就是一種獎勵。本校學生社團蓬勃,成立社團只消三十人連署,繳交資料就完成手續,輔以適當的考核制度,勢在必行。

也許反對評鑑者認為,學校的懲處過於嚴苛,解散社團與申誡,對於「只是玩玩」而已的社團活動,太過於吹毛求疵了。但我們認為,一位社團負責人,在被賦予領導的重責之後,應該有所擔當的責任感與榮譽心,好好地經營社團。若只享虛名,而不能盡心力作好份內的工作,不論是能力問題或者責任心不夠,都應該接受校規的處分,學習著領受責任與法制的約束。

社團是社會的縮影,在大學殿堂的象牙塔中,提供學生培養人際關係、溝通、領導能力與團結合作的小社會。同學可以藉由參加社團,發展個人興趣,或在音樂、體育或者藝文各個領域中陶養心性,甚至藉此發展出第二專長,成就一番事業。或許有人會說,這些跟社團的「優」與「不優」沒有關係,但是,在荒漠之中,你又怎能栽培得出鮮馥亮麗的玫瑰?

NO.503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089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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