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新聞 2002-03-18

原文書太貴?

【記者趙浩均報導】今年是法務部訂定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年,為加強查察行動,上週二台中地檢署至中部六所大學週邊影印店大舉搜索,查扣盜印原文書資料,現正值開學同學購書期間,檢警此項舉動,已在大學校園引起廣泛討論。

本校周圍約有十七家的影印店,競爭十分激烈,也可發現同學們影印的需求量極高,究竟大學生拿整本書本去印的比例多高?據大學城廣堂軒老闆陳興隆表示,以前都是拿幾本書就幾乎印了全班的份,但近年開始實施著作權法後,同學印書的比例已有明顯下降,現主要多以講義和筆記為主。

同樣位於大學城的文苑,店內的影印機幾乎不曾停過,但店長楊小姐卻表示,現在已不敢接印書的工作了。因為去年年初,文苑(原翰學)就曾有偽裝成學生的書商員工,到店裡要求印書,沒想到卻因此吃上官司。至於印書的利潤,楊小姐無奈的表示,其實也多不了多少,反而在體力或精神上造成很大壓力。

統計三陳佳玲說,商學院多半使用原文書上課,這學期就已買了三千多元,堅持買原文書的她認為,讀大學就是要買書來看,才有大學生的感覺。機械二的簡兆申表示,現在同學經濟大多寬裕,雖然原文書不便宜,但大部分仍會購買,而「裝訂精美」,則是他選擇原文書的原因。

原文書價格太高,仍有些同學大呼吃不消,據了解會計系一本原文的初級會計,就要近兩千元,再加上解答要四百多元,一學期的書買下來,可能就要五、六千元。有些系的教授甚至直接在課堂上告訴同學,如果覺得書太貴的話,就請總務幫大家印好了。

公行系講師陳君慈表示,只要在合理範圍內,是為提供學術和教育研究的目的,並利用圖書館或非公眾使用的機器,進行書本重製,就不違反著作權法。至於一般認為,只要印書的三分之一,就不違法的觀念,陳君慈表示,著作權法中提到,重製利用的質量不能占整個著作太大的比例,但其規定並未詳述比例的多少。只要違犯規定者,將處六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NO.495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691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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