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怡雯淡水校園報導】本學期期中考將於30日至5月6日舉行。教務處課務組於23日至27日下午18時至22時;28、29日上午8時至17時開放B119教室供自習,請同學多加利用。日間部期中、期末考由教務處統一排考,進學班(含二年制在職專班)則依教師安排於原上課時間和教室舉行考試或照常上課。課務組提醒,考試務必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健保卡、駕照等)應考,未帶前述證件者,應提前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臨時學生證。
同學應詳閱並遵守考場規則,考試週請勿任意搬動桌椅或撕掉座位號碼。本次期中考試,修習日間部「中國語文能力表達」者應參加「中文能力測驗」,修習日間部商管學院「資訊概論」者應參加「資訊能力測驗」,請依考試小表排定時間應試;上述測驗請攜帶2B鉛筆應試。考試相關訊息請至「校務行政資訊查詢系統」查詢,如有考試請假需依請假程序至學務系統辦理。
NO.1063
| 更新時間:2018-04-16
| 點閱:997
|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