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新聞 2001-05-28

未能如期現場註冊 須事先請假

【記者饒慧雯報導】為使全校同學能準時註冊,避免後續各項作業受到延誤,學校將增加「註冊假」,即若未能在現場註冊時間內註冊的同學,必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否則將記申誡一次。此外,生輔組於上週公佈下學期貸款辦法與時間,90學年度辦理貸款的同學,若未能在9月5日前掛號寄回就學貸款申請書紅色證明聯與戶籍謄本影印本,必須辦理註冊假。

為避免造成教務處、生輔組等單位,印製選課名單、就學貸款、兵役等業務上的困擾,日期學務會議在請假規則中增訂「註冊假」,也就是請假規則第四條為「學生因故不能在規定日期註冊時,應依規定向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辦理請假手續,由系教官同意簽可,並經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組長核准後始得補辦註冊。未經請假核准而於註冊期限後補註冊者,依學生獎懲規則予以申誡處分,且不得網路請假」。

生輔組常克仁組長表示,學校為方便同學,學生註冊程序以電話註冊方式辦理,但目前有越來越多的同學,未能於規定期限內,完成註冊程序,且本校貸款人數眾多,已由三年前2628人驟增至今年4932人,加上本學期約計有500位同學延遲交件,使得該單位除需面對龐大的業務量外,還要耐住性子面對不斷延遲交件的同學,甚至還要忍學生及家長的無理責難。

生輔組表示,有意於90學年度辦理貸款的同學,須於規定期限內至銀行辦理對保,並在9月5日前掛號寄回就學貸款申請書紅色證明聯與戶籍謄本影印本,若同學未能9月5日前寄出,需於9月10日至14日前,親自繳交至生輔組,並於9月14日辦理現場註冊,逾期繳件者,須檢附註冊准假單,否則恕不受理。

NO.471 | 更新時間:2010-09-27 | 點閱:1157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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