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期由學務處主導的「多元化導師新制」宣導已經在各院導師會議中廣泛引起注意,而由生輔組上學期針對導師及學生所作的問卷結果亦顯示:高達八成八的老師和八成五的學生贊成修改現行導師制度,由此看來,「民心思變」,確實該檢討此一制度了。
導師的角色在國民教育的階段,影響個人至深至遠,導師的身教言教是學生立身處世的典範,到了大學,卻有人對導師制度的存廢抱質疑態度,教育部亦已授權由各校自行決定是否由導師打操行成績,由此可以明顯看出此制度已經動搖,導師的角色受到質疑。然而大學是全人教育,不當只是技職訓練所,習得一技之長只為將來混口飯吃而已,應當以為社會國家培養才德兼修的國民為鵠的,前者以學術專長施以訓練,後者則應以環境、人文教育來薰陶。對於人格的塑造與養成,導師這個角色的重要性無庸置疑,應檢討的是制度上的施行方式。
現行的導師制是以班級為單位,由專任老師擔任之,成效不彰是不爭的事實。原因複雜,舉凡師生關係的淡薄、人際關係的疏離、社會價值觀的轉變……在在都為立意良善的導師制度,埋下不可知的變數。某些導師認為學生難以輔導,一些學生覺得老師不易親近,可能使得某些除了一學期一次吃吃飯、聊聊天之外,徒流於形式。
根據本校導師制實施規則第六條,針對「輔導方式」作出規範:「每週定期舉行集體輔導一次外,其餘時間利用例假、休閒及學校舉辦其他各項活動之機會與學生經常保持接觸,以實施不定期非正式之輔導活動。每學期至少作二次以上之個別談話,學生必須主動安排時間與導師接觸。」平心而論,以一班平均五十人以上的人數、導師每學年四十八個鐘點(平均每月四個鐘點)、活動費闕如的現況來看,要做到以上規定的導師還真是不多。
而現在所宣導的導師制,顯然試圖在技術上解決上述的問題,分班級、家族、小組或者乾脆改成雙導師制。對於新制的看法見仁見智,不論如何都該對於學校求好的立意給予肯定。但從八成五的同學贊成改變,卻百分之百全以班級制或小組制為考量的第一或第二順位,改變不多,看似矛盾,實則蘊含深意。較為合理的解讀當是:同學所渴望的「變」不在導師人數多少、時間長短或者吃不吃便當,而是導師的輔導方式。也就是說,變的不該只是面子,而是裡子。
既然該變,就得重新省思過去制度的癥結,尋求解決之道;既然要變,不管新制是否為行政工作帶來多大的麻煩,都應全力配合,立竿見影的改進。衡諸現況,一些法則,或可供參考:
一、 減少導生人數,真正落實導師在生活教育及課業輔導上的功能。
二、 增加及開放輔導諮詢的時間,讓真正需要輔導的學生能夠得到幫助。
三、 依院系特性制定導師制度。
四、 增開相關進修課程,提供導師輔導的諮詢訓練。
五、 以制度的良窳與實行成效為第一考量,發動行政的支援,不要讓一個好制度,因為行政上的「技術問題」而止步。